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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连续五次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七次荣获省“双拥模范城”称号
2018-12-29   来源:汕头高企   作者:汕头高企

近年来,我市双拥工作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战略部署,着眼于国防和军队建设备战打仗,各项工作和建设步入新常态,积极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双拥工作整体水平迈上了新台阶,连续五次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七次荣获广东省“双拥模范城”称号。

我市是一个有着光辉历史和优良革命传统的城市,针对我市驻军多、兵种多、保障任务多、优抚对象多,各级党政军领导始终把双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来抓,纳入党政军议事日程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领导任期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内容。自上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评选以来,全市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市委书记陈茂辉、市长郑人豪等市领导都亲率拥军代表团走访慰问子弟兵。全市开展了军地青年联谊、“双百拥军行”、过“军事日”、少年军校、拥军电影周、军队两用人才培训等活动,70多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成36个拥军慰问团,到基层部队开展拥军慰问活动。

我市十分重视双拥工作的政策法规建设,不断探索解决新时期双拥工作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将解决问题的经验加以归纳总结,以文件、政府规章的形式确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近几年来,先后出台了《汕头经济特区拥军优属规定》、《汕头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国防教育实施办法》等20余份法规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双拥工作的法规制度,这在推动我市的拥军优属工作,维护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军政、军民团结,做好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等方面,发挥了保障促进的作用。

2012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为驻地部队做好事、办实事,协助部队圆满完成了各项战备执勤和训练任务。投入资金2.03多亿元,帮助部队解决军事训练、战备执勤、装备购置、营房改造、修建道路及供水工程等任务中遇到的困难,减免有关税费1791万元,支持部队建设项目70多个。3年多来,全市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287名(不含师职),全部安置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营职干部转业全部按副主任科员(副科长)以上安排,做到了转业干部、接受单位和部队“三满意”。同时对随军家属就业安置优先纳入政府就业计划,优先提供各种职业培训,先后为119名随军家属安排了工作岗位,共接收退役士兵5901人,其中城镇入伍1578人,农村入伍4323人,转业士官275人,符合重点安置395人已全部妥善给予安置。

与此同时,我市还全面落实优抚对象的各种待遇。2012年以来全市共发放安置补助资金8261.7万元,各级财政投入优抚资金1.5亿元,抚恤补助资金5.69亿元,使3.05万名优抚对象受益。各级累计为15316户义务兵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优待金1.12亿元。同时还实现了抚恤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城乡一体化,全市492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范围,抚恤补助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范围,优抚对象全面实行医疗“一站式“服务。市政府还主动筹措资金,大幅度提高驻汕部队随军家属未就业期间生活补助金,从去年8月起,每人每月从300元提高为1000元。

我市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不断上水平。3年多共投入4千多万元资金,用于支持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的建设。市烈士陵园被省委党史办列为“广东省中共党史教育基地”。汕头军供站切实加强正规化建设,不断提升军供应急保障能力水平,2013至2014年被评为全国重点军供站和军供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

真心的关爱换来真情的回报。驻汕部队官兵“视人民为父母,把驻地当故乡”,在完成军事训练和战略执勤任务的同时,大力发扬我军优良传统,发挥部队特有的资源优势,广泛开展拥政爱民活动,积极参加公益事业、抢险救灾、扶贫帮困、维护社会治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军民共建、创建双拥模范城(县)等,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2012年以来,驻汕军警部队多次出动官兵及车辆机械,支持重大经济建设项目12个,抢救群众6000多人次,为地方挽回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开展扶贫帮困和支教助学捐款400多万元,资助贫困学生600多名,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1000多名。

军民团结,军民共建,军民鱼水情谊深。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及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科技拥军、文化拥军、智力拥军、教育拥军和法律拥军活动。每逢“八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共建单位军地双方都召开座谈会、联欢会,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促进军地精神文明建设蓬勃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军民共建点397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共建点30个,社区共建点71个,80%共建点获得县以上的先进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我市双拥工作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战略部署,着眼于国防和军队建设备战打仗,各项工作和建设步入新常态,积极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各项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双拥工作整体水平迈上了新台阶,连续五次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七次荣获广东省“双拥模范城”称号。

我市是一个有着光辉历史和优良革命传统的城市,针对我市驻军多、兵种多、保障任务多、优抚对象多,各级党政军领导始终把双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来抓,纳入党政军议事日程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领导任期目标管理和政绩考核内容。自上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评选以来,全市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市委书记陈茂辉、市长郑人豪等市领导都亲率拥军代表团走访慰问子弟兵。全市开展了军地青年联谊、“双百拥军行”、过“军事日”、少年军校、拥军电影周、军队两用人才培训等活动,70多家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成36个拥军慰问团,到基层部队开展拥军慰问活动。

我市十分重视双拥工作的政策法规建设,不断探索解决新时期双拥工作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将解决问题的经验加以归纳总结,以文件、政府规章的形式确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近几年来,先后出台了《汕头经济特区拥军优属规定》、《汕头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国防教育实施办法》等20余份法规文件,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双拥工作的法规制度,这在推动我市的拥军优属工作,维护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军政、军民团结,做好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工作等方面,发挥了保障促进的作用。

2012年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为驻地部队做好事、办实事,协助部队圆满完成了各项战备执勤和训练任务。投入资金2.03多亿元,帮助部队解决军事训练、战备执勤、装备购置、营房改造、修建道路及供水工程等任务中遇到的困难,减免有关税费1791万元,支持部队建设项目70多个。3年多来,全市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287名(不含师职),全部安置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营职干部转业全部按副主任科员(副科长)以上安排,做到了转业干部、接受单位和部队“三满意”。同时对随军家属就业安置优先纳入政府就业计划,优先提供各种职业培训,先后为119名随军家属安排了工作岗位,共接收退役士兵5901人,其中城镇入伍1578人,农村入伍4323人,转业士官275人,符合重点安置395人已全部妥善给予安置。

与此同时,我市还全面落实优抚对象的各种待遇。2012年以来全市共发放安置补助资金8261.7万元,各级财政投入优抚资金1.5亿元,抚恤补助资金5.69亿元,使3.05万名优抚对象受益。各级累计为15316户义务兵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优待金1.12亿元。同时还实现了抚恤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城乡一体化,全市492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范围,抚恤补助对象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范围,优抚对象全面实行医疗“一站式“服务。市政府还主动筹措资金,大幅度提高驻汕部队随军家属未就业期间生活补助金,从去年8月起,每人每月从300元提高为1000元。

我市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不断上水平。3年多共投入4千多万元资金,用于支持优抚安置事业单位的建设。市烈士陵园被省委党史办列为“广东省中共党史教育基地”。汕头军供站切实加强正规化建设,不断提升军供应急保障能力水平,2013至2014年被评为全国重点军供站和军供正规化建设先进单位。

真心的关爱换来真情的回报。驻汕部队官兵“视人民为父母,把驻地当故乡”,在完成军事训练和战略执勤任务的同时,大力发扬我军优良传统,发挥部队特有的资源优势,广泛开展拥政爱民活动,积极参加公益事业、抢险救灾、扶贫帮困、维护社会治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军民共建、创建双拥模范城(县)等,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2012年以来,驻汕军警部队多次出动官兵及车辆机械,支持重大经济建设项目12个,抢救群众6000多人次,为地方挽回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开展扶贫帮困和支教助学捐款400多万元,资助贫困学生600多名,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1000多名。

军民团结,军民共建,军民鱼水情谊深。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以及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结合实际,积极开展科技拥军、文化拥军、智力拥军、教育拥军和法律拥军活动。每逢“八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共建单位军地双方都召开座谈会、联欢会,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促进军地精神文明建设蓬勃发展。目前,全市共有军民共建点397个,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共建点30个,社区共建点71个,80%共建点获得县以上的先进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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