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华侨试验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发布2023年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的通知》(粤科函智字〔2022〕1363号)转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推荐要求
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按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单位申报,审核相关申报资料并正式行文向市科技局推荐。
市直各有关单位的申报材料由所属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并由主管部门正式行文向市科技局推荐。
二、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网上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17:00;
(二)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12:00;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函(一式1份)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17:00;
(三)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等纸质件(一式1份)报送市科技局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17:00。
三、联系方式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2号科技馆9楼922室
联系人:市科技局资源配置科(专家服务科) 陈琼 邱涵
联系电话:0754-88426676
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发布2023年科技创新普及专题指南的通知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11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0236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