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实字〔2025〕1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实验室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为加强科研基础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创新战略落实,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省重点实验室及2025、2026年科技基础条件与高水平科技期刊建设项目指南建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2026年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领域指南建议。
(二)2025、2026年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指南建议:包括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专项科学考察、生物种质资源基地库、广东省科学数据中心、国家科学数据中心在粤分中心、粤港澳应用数学中心项目指南建议。
(三)2025、2026年高水平科技期建设项目指南建议:包括高起点英文新刊创办、高质量科技期刊建设、科技期刊优秀人才项目;卓越科技期刊人才培训项目(限 2025年)和科技期刊集群化及数字化出版平台项目(限2026年)指南建议。
二、主要内容
指南建议应符合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广东高质量创新发展需求,包括申报领域、项目摘要、建议依据、现有基础等主要内容,且不得与已立省重点实验室、科技基础条件(专项科学考察专题除外)、高水平科技期刊项目重复,已立项目清单见广东省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www.gdkjzy.net)“实验室与平台基地”模块。
三、有关事项
(一)资助强度
各项目的资金支持强度参照往年标准,具体根据年度省级财政预算情况确定。
(二)实施期限。省重点实验室、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生物种质资源基地库、广东省科学数据中心、国家科学数据中心在粤分中心、高起点英文新刊创办项目、高质量科技期刊建设项目、卓越科技期刊人才培训项目、科技期刊集群化及数字化出版平台实施期限均为3年;专项科学考察项目、科技期刊优秀人才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粤港澳应用数学中心项目实施期限为2~3年。
(三)限项要求。每个法人单位可就各类项目提出不超过2项指南建议,若法人单位为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以二级单位数量作为计算基数。
(四)协同创新。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专项科学考察两个专题,鼓励省内外单位联合实施、多学科共同参与,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列入指南。
(五)报送时间。指南建议有关材料,请各单位于2025年2月15日17:00前按照专题类型完成在线提交。为便于信息整理,请发送原文电子版,不必打印扫描。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处:彭丹,020-83163830
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陈树敏,020-83163451
欧阳华,020-83163476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