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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解读
2018-12-28   来源:汕头高企   作者:汕头高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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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解读


01

《评价办法》的起草依据和目的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办法。

02

参加《评价办法》应符合什么条件?

本办法所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03

评价方法是什么?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部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坚持服务引领放管结合公开透明的原则

04

各部门的职责?

科技部负责建设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和“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服务平台信息库建设与运行的日常工作

05

为什么要参与《评价办法》?

1、各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纳入信息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支持和精准服务,制定的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应优先支持纳入信息库的企业;

2、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06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解读


01

《评价办法》的起草依据和目的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办法。

02

参加《评价办法》应符合什么条件?

本办法所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03

评价方法是什么?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主评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科技部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坚持服务引领放管结合公开透明的原则

04

各部门的职责?

科技部负责建设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和“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以下简称“信息库”)。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负责服务平台信息库建设与运行的日常工作

05

为什么要参与《评价办法》?

1、各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纳入信息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支持和精准服务,制定的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应优先支持纳入信息库的企业;

2、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06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满足哪些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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