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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的通知
2022-04-29   来源:汕头高企   作者:汕头高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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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通知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工作。为组织做好我省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申报的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包括“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外国专家项目”和“外国青年人才计划”三类。

  二、申报要求

  (一)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申报“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实际做好申报组织工作,着力引进能够促进原始创新、突破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及创新创业人才。

  (二) 项目单位要结合专家情况充分论证,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经费申请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填报,不得虚列虚报。

  (三) 严格按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落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防止疫情跨国(境)传播。符合外国高端人才标准条件的,要用好《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政策,积极申请办理R字签证,确保引进的外国人才及时到位。

  (四) 申报单位为依法在广东境内设立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法人单位。对承担国家和省级重点研发计划以及各类科技创新基地、科研平台建设等项目的外专需求予以重点支持。

  (五) 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如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申报的,将按照《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对相关工作主体进行严肃处理。

  (六) 各项目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外国专家工作,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竞业禁止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推动互利合作。

  三、其他要求

  (一) 此次申报统一通过“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网址https://fuwu.most.gov.cn/),各项目单位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没有帐号的新申报单位需先在线完成注册且通过审核后才能登录。

  (二) 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和流程需登录系统见《申报指南》。

  (三) 各项目单位不能为同1位外国专家申请超过1个外专项目。外国专家参与的2021年度立项的外专项目执行周期尚未结束的,此次不参加申报。      

  (四) 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7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推荐。

  四、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专家服务处

  电  话:020-83564219、83563417、83163865

省科技厅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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